政策法规

河北建筑企业该如何办理建筑资质升级?

59 发布时间:2022-11-05

对于当前市场上建筑企业申请者办理资质升级,不同类别的资质就会有不同的材料要求,想要顺利办理相应的资质升级,就需要了解其具体的要求并做足充分的准备。今天就帮助大家汇总了8类,大家一定要收藏好!   一、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升级办理需要的材料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二份);   2、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乙级晋升甲级的需提供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满三年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5、企业章程的复印件;   6、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文件;   7、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   8、股东出资协议复印件;   9、股东中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10、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1、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   12、造价工程师材料(以每个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材料):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于退休人员的,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的复印件(乙级晋升甲级或申报甲级延续的企业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除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外还应提供其取得的技术职称的相关批准文件);   13、造价员材料(以每个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材料):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员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乙级晋升甲级或申报甲级延续的企业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除提供职称证书外还应提供取得技术职称的批准文件)。以上人员中属于退休人员需在该人的资料后附退休证的复印件;   14、企业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与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或托管协议、代理机构近期提供的代理人员详细名单)及近一年代理交费凭证;   15、企业相关专职专业人员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企业《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以及相应的社保中心核对盖章认可的《企业员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表》及养老保险缴费的凭证)。   二、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升级需要的材料   1、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4、企业章程;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7、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8、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9、企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的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的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的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的证明;   10、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的相关证明;   1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安全、技术、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的文件。   12、资质证书正、副本;   13、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   14、企业完成的相关工程业绩的证明。   三、招标代理资质升级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2、《营业执照》副本;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   4、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5、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需要出具相关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10、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相关技能证书;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的证书或相关职业技能证书;   12、企业主要人员在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   13、工程中标通知书;   14、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   15、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境外工程还需要提供驻外使领馆的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16、涉及到层数、单体建筑的面积、长度、跨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方面的相关指标,应提供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各项图纸;涉及到相关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的,应提供工程的结算单;   17、业绩核查表(凡申报资料中含有企业业绩或个人业绩的,均需提供业绩核查表,各市州所属企业的相关业绩核查表由企业所在地建委进行出具,中央在省直企业的业绩核查表由项目所在地的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四、物业管理资质升级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1、物业企业资质申报表;   2、企业章程;   3、企业营业执照、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及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   4、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任职文件(或股东会决议);   6、工程、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相应专业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   7、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材料(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   8、企业注册地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证明;   9、受托管理的物业名称、规模、地点、接管的时间、近三年物业管理费的相关收缴率,管理物业项目近三年的收费和各项经营累计;   10、物业服务的合同及受托管理物业项目竣工的面积备案表或竣工交付使用物业面积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1、物业服务合同的复印件、物业管理的业绩材料。以及所在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备案的证明;   12、企业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各类情况,以及企业其他规章制度。   五、工程设计资质升级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一式2份,数据备案表1份;   2、资质申请表所列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官网中无法查询的人员职称证,上述材料除身份证外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3、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4、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和个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5、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文件;   7、办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六、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在“省房地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一份);   2、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公司章程(需加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章)、验资报告;   5、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责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   7、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申报前近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和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参保人员名册;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员工购买的社保均予以认可);   8、市、州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信用档案(包括信用档案管理人员)及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证明材料;   9、已竣工项目有关证明材料(立项批文、五证和竣工验收备案书);   10、在建项目有关证明材料(立项批文和五证);   11、项目所在地市、州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核验盖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执行情况;   12、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州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组织现场考核和是否同意升级(取暂)的意见(省属企业由省住建厅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组织现场考核并出具意见)。   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升级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原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   5、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   6、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7、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   8、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个人业绩核查汇总表》;   9、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勘察企业业绩基本情况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汇总表》,工程勘察合同主要页、工程勘察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须经施工图审查的,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   10、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技术工人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11、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申报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勘察的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12、主要技术装备购置发票。   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升级需要准备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3、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4、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5、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6、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7、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8、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9、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0、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1、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以上的内容也就是今天资质街的河北资质为大家做的信息整理,想要顺利办理资质升级,那就要收藏好了。

最新资讯

推荐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