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吉林省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复函
建办市函〔2020〕11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请示》(吉建文〔2019〕6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厅负责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实行电子化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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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吉林省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复函
建办市函〔2020〕11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请示》(吉建文〔2019〕6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厅负责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实行电子化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