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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资质持续淡化,应该如何面对?

59 发布时间:2022-11-05

近年来,建筑企业资质逐年淡化,并持续进行中

 

 

2014年11月,住建部将专业承包资质由60个压缩至36个。

 

2016年10月,住建部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处各类别最低等级外)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的指标考核。

 

2017年6月,住建部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删去了对企业注册资本金、上缴营业税、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数量、设计人员、工法数量、信息化等要求。

 

2017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工程咨询、物业管理一级、地质勘查等资质。

 

2017年11月7日,住建部印发《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

 

2017年12月,住建部正式发文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认定办法》。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2018年工作要点》中正式提出:简化企业资质管理。修订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继续简化市场准入条件,减少专业类别,推动资质标准与注册执业人员数量要求适度分离。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改革试点,进一步合并部分专业承包资质,减少资质等级。研究放开工程设计和建设工程服务领域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对外商投资工程设计和建设工程服务企业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当然,建筑资质虽然持续淡化,但并不能全部取消,至少短期内是不可能做到的。建筑业仍然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88059家建筑企业,建筑业从业人数超过5536.万人,全社会从业人员77640万人。

 

近日,国税总局在答复《关于解决建筑装饰业“营改增”后的困境的提案》中,回答“关于不再设预征率建议”时,讲到:

 

建筑业“营改增”后,在税后征管上采取了先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办法。这项征管制度安排,兼顾了增值税税制特点和财务分配体制的现状。目前看,如取消预缴,虽然能减少一些遵从成本,但可能导致的问题非常突出,主要包括:

 

一是为留住税源,有的地方可能会强制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注册或限制外地企业在本地承揽项目,不利于建筑业企业异地经营和公平竞争;

 

二是建筑企业注册集中地区收入将明显增加,而西部等偏远省份建筑业税收收入会大幅减少,不利于科学、合理平衡地区财力,对对方收入格局影响较大。

 

因此,对取消建筑业在劳务发生地预征税款的建议,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统筹研究。

 

那么,对于资质淡化,建筑企业如何应对呢?

 

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

 

2017年1月,国务院在《“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中提到,要“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早在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7年工作要点》就明确提出,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修订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试点开展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

 

部分地区允许“信用好”的企业超资质承接工程

 

山东:放宽承揽业务范围,允许承接上一资质等级的工程。专业技术能力强、能提供足额担保、信用良好的房建、市政企业,允许其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资质范围的工程。

 

江苏:扩大承接业务范围,对信誉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允许其在资质类别内承接高一等级资质相应的业务;

 

河南:信用等级为AAA(最高)级且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可在现有资质类别内承接高一等级资质相应的工程。

 

试点“资质告知承诺审批”

 

2018年1月起,将在北京、上海、浙江3省(市)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

 

企业提出资质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6个月内,核查组对涉及的企业业绩全部实地核查,重点是对被审批人承诺的关于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建筑部将依法撤销其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截止到2019年9月,越来越多的省、市已经正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信用”成为施工企业参与招投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2017年12月25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将参与园林绿色工程的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园林绿色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同时也作为投标人资质审查和评价的重要参考。

 

无独有偶,在取消工程咨询资质后,国家发改委发文明确,建立行业自律性质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制度,资信评价结果作为工程咨询服务需求方择优选择工程咨询单位的参考。

 

可以看到,政府一方面在弱化资质的作用,逐渐放开市场准入门槛,将事前监管转移到事中事后;另一方面,不断强化信用监管,完善跨部门的政务信息共享,为真正意义上的联合惩戒做准备。

 

注重业绩和实力考核

 

目前来看,针对企业工程业绩,主要有两大变化:

 

提高“业绩”考核指标

 

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为例:

 

修改前: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修改后: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同时提出,“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严查“业绩”造假

 

据住建部公布数据,截至今年5月25日,在住建部已公布的8个批次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中,共190项资质申请通过审查,1018项不通过,资质申请通过率仅有15.7%,其中包括“中字头”在内的多家建筑业企业未通过审核。

 

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几项“人员”指标后,除了对企业资产和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就仅剩“业绩”了。资质申请不通过,相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企业业绩不达标。

 

在新的以“信用”为核心的行业监管体系成型之前,资质改革恐怕也要逐渐推进的,“一刀切”全面取消的可能性非常低。而面对资质改革,企业应谨慎对待,以利于企业长久发展的方式合理申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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