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甘建建〔2019〕409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市办〔2019〕5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20年4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责任人。
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实为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换发证书,该次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取消后,免试及报考相关政策按省人社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31日
来源:甘肃省住建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