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3月29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其中重点提到,公告后12个月内,有住建部监管司和地方主管部门组成核查组,对涉及的企业业绩全部实地核查,重点检查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2019年6月20日,新疆试点进行承诺制,凡建设厅审批的资质,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对告知承诺作出具体规定。
2019年7月1日起,山东省拟规定,对17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中,新申请和增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
2019年8月1日起,海南省对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市政),专业承包一级资质(5项)开展实施告知承诺制。
2019年8月2日,河南省在建筑和市政总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将实施范围扩大至省住建厅权限内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包含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延续和重新核定。
先是房建,市政全国施行承诺制,随后是省管资质实行告知承诺。由此看来,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将为期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