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切实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优化审批流程,2019年11月1日起,将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申请、网上审批、限时办结、自行打证,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一次不用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1月1日起,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实施网上填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打印电子证书的全程网办程序。
二、全程网办后,申请企业通过系统填报、提交申请要件资料,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无特殊情况,不要求企业补充提交系统填报要求之外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企业违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隐瞒有关情况或者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资料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业务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取消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自有塔式起重机检测记录等四项申报要件,系统自动获取相关信息,由申报企业对获取信息进行确认即可。
五、申请企业在申报系统中录入企业所有人员信息后,可不再提交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表,由系统与社保信息进行逐一比对。
六、2019年11月1日前已经受理的所有业务,按原流程办结;未被受理的均按照全程网办程序办理。
七、市、区住建部门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实施动态监督检查,对不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