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及停止受理入闽登记申请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
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将于12月30日启用,因旧系统停用,新系统无法对接到旧系统中各省、市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信息,将无法再审批入闽登记申请业务,因此不再受理入闽登记申请,之前入闽登记审批不合格的也将不能再次申报。
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执业注册管理信息化水平,我中心组织开发了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新系统初定于12月30日启用,同时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为做好新系统衔接和上线工作,我中心将于2019年12月13日17时关闭二级建造师“个人执业注册业务网上办理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办理系统”),于12月18日17时关闭旧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旧系统”),现将系统关闭前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注册人员和企业近期需申报注册业务的,请务必于12月13日前在旧系统和网上办理系统同时申报二级建造师相关注册业务,逾期未提交的需等待新系统启用后再申报。12月14日至18日在旧系统申报的数据将不予受理。为避免审批不合格,请注册人员和企业申报注册业务前务必仔细核对相关人员申请表中注册信息,确保信息正确、附件清晰完整。
二、12月14日至18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须完成所有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的审批工作,市级主管部门应于旧系统关闭前完成防伪贴的打印制作,申报市级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的人员在审批通过后即可前往市级建设主管部门领取防伪贴。申报二级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业务的人员及时关注我中心官网“证书领取查询”栏目查看纸质注册证书的发放情况,并按照查询结果到指定领取点领取。
三、即日起关闭省外二级建造师入闽登记系统,停止受理入闽登记申请,所有已提交入闽登记申请的,我中心将于12月20日前完成审批。因旧系统停用,新系统无法对接到旧系统中各省、市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信息,我省将无法再审批入闽登记申请业务,因此不再受理入闽登记申请,之前入闽登记审批不合格的也将不能再次申报。即日起至12月20日,因入闽登记系统关闭无法查询审核结果,我中心将对该时段内入闽登记的审批情况进行公布。
四、新系统及其他有关事项请关注我中心后续通知。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9年12月10日
根据《福建住建厅提升个人执业注册行政服务效能通知》,在外省取得执业资格且其执业资格信息已导入全国建造师注册系统的二级建造师申请入闽注册,申报人在网上办理系统登记省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信息后,按省内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人员申报注册,本人无需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及停止受理入闽登记申请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也就是说,外省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信息须录入全国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资格库的方可在福建省申报注册。而且所在省份要使用与福建省相同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使用的注册系统不一致将不能办理入闽登记。
天津、辽宁、山西、海南、河南、宁夏、西藏等省的二级建造师可以入闽注册。需要注意的是,河南、宁夏、西藏入闽注册需看具体情况。
西藏2017年之后考取的二级建造师无法入闽注册,2017年之前取得的可以入闽注册。
河南2018年之后考取的二级建造师无法办理入闽注册,因河南已更换了新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
宁夏于2019年更换了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由于两省系统不一致,宁夏二级建造师信息无法对接到福建省现在使用的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因此无法到福建省办理注册。
上海、广东、安徽、江西、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山东、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等省的二级建造师无法入闽注册。
上述省份使用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与福建省使用的注册系统并非同一个系统,因此福建省无法查询到上述省份的二级建造师资格信息,按照福建省使用住建部该套系统申报流程的设置,上述省份的二级建造师因此无法在福建省入闽登记并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