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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建厅2019年12月25日启用新行政审批系统!

59 发布时间:2022-11-05

关于2019版行政审批系统改版升级的公告

 
  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文件要求,我厅行政审批系统已完成升级改造,定于2019年12月25日启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用户登录。企业用户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注册法人用户,登录系统,办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下载企业证书批准件和使用件。个人用户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注册用户,办理人员实名认证、聘用关系确认和下载个人证书使用件。
  二、关于实名认证。个人用户实名认证采用支付宝认证,取消原系统刷身份证实名认证方式。人员实名认证后由个人录入并确认与企业的聘用关系,视为同意企业申请的有关许可事项中与本人有关的劳动聘用关系。
  三、关于许可申请。申请行政许可事项,首先需下载相关事项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转换成PDF格式文档上传到相应的申报材料目录下,再依次按目录及材料要求上传所需的其它附件材料,然后通过“在线填报”录入审查所需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录入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证书信息采集。证书信息为当前所持最新版本的电子证书内容。首次申请或办理初始注册业务时,仅需按提醒录入必要的信息。
  (二)证书信息核实。录入证书信息时,需先通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信息查询栏目核实证书信息是否准确。若证书信息存在记录不准确的,用户可通过“建设云”APP(下载地址见操作说明)对证书信息进行更正。
  (三)其它关键信息采集。用户对人员、业绩等其它关键信息的录入,要与申报电子表格中的信息和录入顺序保持一致。
  (四)许可事项自助审批。我厅对部分简易许可事项实行企业自助审批。企业申报自助审批事项,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系统与相关信息比对后,对符合许可要求的将直接自动生成证书,不再需要审批人员的干预。
  四、关于证书下载。企业或个人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后,通过“热门服务”栏目下的“住建服务”下载电子证书批准件或申请电子证书使用件。个人用户需实名认证后方可下载。
  五、关于技术咨询。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在厅网站综合服务平台下的“系统使用必读”中下载查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操作说明(企业版)》。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311-66635045;
  业务咨询和电子证书问题咨询电话:0311-87066770。
  特此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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