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要点》就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加强城市管理安全工作、加强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作出安排。
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要点》提出,切实抓好在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及时掌握全省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动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全面排查整治复工复产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控,防范化解各类重大施工安全风险。深化建筑施工安全“双控”机制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流程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大对建筑工程承发包、企业履约等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方面,《要点》明确,启动省级城市体检试点,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加强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管理,保障城市公共供水安全。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回头看”专项行动,规范作业程序,提升管理水平。推进易积水区域整治,加快整治工作全面推进。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发省级燃气行业监管信息管理系统,持续推进燃气“双控”机制建设。持续开展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用气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城市供热安全稳定运行。
加强城市管理安全工作方面,《要点》指出,加强城市园林等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公园游乐设施、园林水域、动物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做好公园服务设施、厕所、室内空间消毒清洁工作,有序组织游园活动,营造安全舒适的游览环境。加强环卫作业安全管理,开展环卫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管理,严格落实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保障设施配备运行稳定。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省级平台、市级平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整体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方面,《要点》指出,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好消防、电梯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消除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对大型城市综合体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指导,督促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加强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开展城市危险房屋第二轮全覆盖排查,对经鉴定属于C级和D级的城市危房纳入台账管理,采取加固、拆除、停止使用、严格监管等措施妥善处置。
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方面,《要点》明确,6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整治。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行台账化、精细化管理。健全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对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实行动态排查监测,对动态新增住房安全问题,统筹分类施策,通过危房改造等多种途径及时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大力推广绿色节能技术,积极推介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推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和品质提升。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要点》提出,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完成年度城市公共停车位既定建设目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服务区域内消防车通道巡查管理,落实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强化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组织供水单位排查高层住宅小区150米范围内市政消火栓。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对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