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甘肃盛凯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甘建函〔2019〕443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矿区建设局:
经查,甘肃盛凯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红艳)在申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过程中存在业绩资料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2号令)、《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和省水利厅甘水建管函〔2019〕28号的建议,决定对甘肃盛凯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同时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布,并报送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该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