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招投标方法主要有五点内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优先用电子化招标进行招标和招标。
2、本次修订的《广东实施招标投标方法》中增加了一章,强调在招标领域实施信用监管,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应将招标投标市场纳入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加强对投标人、招标人、投标代理机构及其员工、评标专家等的信用监督,对失信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并对严重不值得信赖的单位实施市场禁令。
3、招标人不得利用投标人是否参与投标开标作为拒绝投标或中标的条件。
4、禁止采用抽奖或其他随机方式用于资格预审、预审、评标评审或者确定中标人。
5、如果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由招标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