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官网公布关于同意浙江、江苏、广西开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的批复,明确提出: 鼓励引导现有劳务企业转型、发展专业作业企业、建设建筑产业工人基地、强化企业自有工人队伍培育、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体系、健全建筑产业工人保障机制等方面推进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模式。 针对建筑工人存在流动性大、老龄化严重、技能素质低、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2019年2月,住建部、人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并于3月1日正式实施。 1、已录入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建筑工人,1年以上(含1年)无数据更新的,再次从事建筑作业时,建筑企业应对其重新进行基本安全培训,记录相关信息,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 2、建立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实时数据共享。
《办法》施行后,以下群体如果不尝试转型,可能面临失业风险!
目前,已提出取消劳务资质的省市有:
二、看看市场背景
三、总结两个信号 ● 创业 ● 改革 四、新环境下, 总包单位如何应对? 第一类企业:任它风云变幻,我自巍然不动 以前该用的劳务队还用,资质于我何妨?劳务更容易进场更容易付款,呵呵! 预计这类企业占多数,原因一是劳务资质取消没给总包方添麻烦,二是总包方没有那么多人力和人才作变革! 第二类企业:坐观同行先行,墙头左右摇摆 一建成立专业公司,好! 学! 二建成立架子队,搞不动! 不能搞! 三建发布诚信名单,没搞好! 再看看! 四建自建劳务公司,在搞什么? 取其优良,弃其糟粕。学形容易,学神难!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第三类企业:风来凉云来荫,稳步推小步行 上级公司叫怎么干,我就怎么干! 第四类企业:有风云则来雨,坚决挖坑引水 大的改革必有试点,先分析当下弊病,领会改革方向,向着改革的方向除去弊病。 提示:国家改革从没停歇,从没有一种模式能百年不动。或许企业掌门人想我在位三年五年不变革没事,但改革洪流岂是个人能挡?企业会记录每一年的变革,国家会看到你的消极和努力! 作为总包单位,国家给予了诸多的便利和优惠,而站在历史的角度,国家也赋予了我们历史使命,要思考:需要怎么顺应国家需求,创造更加合理的劳务供需?
五、改革来了, 包工头何去何从?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施工企业站了一个“流”字,谁能10年不变?改革来了,即是挑战,更是机遇!国家可以原谅一次私企原罪,现在真正走上了繁荣富强,在强调依法治国,还会原谅你第二次吗?抓住机遇,乘势而为! 对大包工头借势,真诚合作共同参与,资金领路资源供需。 对小包工头顺势,积极主动整合发展,加减乘除做大做强。 对小带班儿造势,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专业精通人格带路。 六、劳务公司如何发展? 劳务公司如何发展?安徽、江苏、山东给出的答案是: 加快企业转型升级。鼓励现有建筑劳务企业采取独资、控股、混合所有制或通过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组建法人经济实体做大做强,引导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做专做精。支持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将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农民工招用为自有工人,支持基本具备条件的劳务企业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发展。取缔无实际劳务作业人员的“空壳公司”和“僵尸企业”。 七、总包单位、劳务企业和作业个人,三方用工关系怎么定? 安徽和山东已经告诉我们具体怎么操作: 1、安徽:建立“三项”制度清单 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用工企业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建筑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明晰“三方”用工关系。厘清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和作业人员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三方责任。
2、山东:将采取多种灵活建筑劳务用工方式
明晰“三方”用工关系。按照“总承包负总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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